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合肥市教育局重磅发布"十不得"!为办学教学划"红线"

时间:2025-09-06 16:49:27 浏览量:2784

  最新消息!合肥红线 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市教严格为全市中小学校、育局教师办学以及教学行为划定“办学红线”,重磅违规者严重的发布将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

  一、为办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二、学教学划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

  三、合肥红线不得随意占用体育、市教艺术、育局综合实践等课程;

  四、重磅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

  五、发布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

  六、为办不得侮辱、学教学划歧视、合肥红线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七、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

  八、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九、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

  十、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

  此次发布的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主要是为引导学校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其内容主要涵盖: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

  对实施上列“十不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根据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查明有违规行为的,将撤销涉及学校的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取消2年内评奖评优资格;取消2年内申报民办学校奖补资金资格。对涉及的校长、分管校领导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对负有责任的班主任、教师等人员予以相应处理;符合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与此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将开展督查督办,对“十不得”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江淮晨报)

产品中心
服务
产品
企业文化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远航阳澄湖大闸蟹首页礼券礼盒阳澄湖大闸蟹团购【蟹农自产自销】
友情链接: 从1047亿元增至5800亿元!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布九周年成果  江苏淮安:召开灶管阀线上线下行政指导会拧紧“安全阀”  伽师县卫健系统赴粤“取经”,拓展思路促提升  聚焦进博会  定向赛还能这么玩?一路农事体验根本停不下来  南农晨读  今年暑期广东超10万大中专生奔赴基层!1.2万支突击队就位  2024年广东省湿地保护宣传周正式启动  《陕西省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指引》正式发布  规范盲盒市场经营行为 上海静安打出组合拳